孔子《論語》真義:學而篇(七)

文:劉如 來源:正見網
【原文】
子夏(1)曰:「賢賢(2)易色(3);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4);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註釋】
(1)子夏:姓卜,名商,字子夏,春秋末年人,孔子的學生。
(2)賢賢:前一個「賢」字作動詞用,意為尊重、敬重;后一個「賢」指賢德之人。賢賢,即敬重賢者,重視德行。
(3)易色:傳統註釋多解釋為看重賢德、輕視女色。本文從重德輕物的角度,進一步引申理解為不以外在容貌與物慾為重,而以賢德為貴。
(4)致其身:指盡心儘力,承擔責任。
【譯文】
子夏說:「一個人能夠敬重賢德之人,不把外在容貌看得比德行更重要;侍奉父母,能夠竭盡自己的力量;侍奉君主,能夠盡心儘力、承擔責任;與朋友交往,說話誠實守信。這樣的人,即使他說自己沒有學習過,我也一定會說他已經學有所成了。」
【本章主旨】
學習的根本在於明理修德,真正的學有所成,不在於讀書多少,而在於能否將做人之道落實於行動。
【解讀】
一、從孔子到子夏:不要把學習的根本弄反了
《學而》第六章,孔子說:「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緊接著,第七章,子夏說:「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兩章前後相承,所強調的都是學習與德行實踐的關係。孔子先講明做人之道,再說「行有餘力,則以學文」;子夏則進一步指出,一個人即使沒有讀過書,只要在敬賢、孝親、盡責、守信等方面真正做到了,也可以稱得上學有所成。
為什麼孔子及其弟子要如此強調德行?
因為人很容易把學習的外在表現,當成學習的根本與最終成果。一個人讀書多、知識廣博、文才出眾,能夠吟詩作文、滔滔雄辯,甚至提出新穎的學說,往往就會被認為學問高深、學有所成。但這些只能說明一個人掌握了多少知識、具備怎樣的才幹,並不能證明他已經明白做人的道理,更不能證明他已經把道理落實于自身。
懂得許多道理,不等於真正明白道理;能夠談論仁義,也不等於自己具備仁義。 如果一個人滿腹學問,卻不能誠實待人、盡己之責,甚至利用知識與口才掩飾過失,那麼,他在做人這一根本上,仍然沒有真正學明白。
因此,第六章講明德行實踐與學習文化知識的關係,第七章則進一步指出,不能僅憑讀書的經歷與知識的積累,判斷一個人是否真正領悟了學習的根本,是否學有所成。
這兩章,進一步明確的說明,孔子所說的學習,核心內涵就是明理修德,學會做人。這才是學習的根本所在。莫要弄反了。
二、「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什麼才是真正學到了?
我們再看子夏列舉的內容。他沒有談一個人讀了多少書、懂得多少典故,而是看他在生活中如何做人。
敬重賢德之人,是懂得以德行為貴,不一味追逐外在容貌與物慾;侍奉父母能夠竭盡心力,是孝;侍奉君主能夠盡心盡責,是忠;與朋友交往能夠言而有信,是信。這些德行不是停留在口頭上的道理,而是要在日常生活中真正做到。
一個人面對父母、朋友與他人,承擔不同的責任,處理各種事情,都有實踐做人之道的機會。真正的學習,也正是在這些具體的言行中得到體現與檢驗。
所以,子夏才說:「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這不是以不讀書為榮,也不是說不讀書的人自然就懂得道理,而是強調:即使一個人沒有受過系統的學堂教育,只要真正懂得做人,並把德行落實于生活,也可以稱得上有所學、有所得。反過來,一個人即使博覽群書、能言善辯,如果書中講的道理始終沒有落實于自身,那麼,知識再多,也不能證明他已經學好了做人這一課。
這並不是說讀書無用。讀書可以幫助人認識道理,師長可以給予教導,知識也能拓展人的見識。但知道道理與做到,終究不是一回事。學習若只停留在記誦、議論與表達上,沒有進入自己的言行,就還沒有達到明理修德的目的。
因為在子夏看來,學習做人之道,貴在真正做到。一個人即使沒有讀過多少書,只要在生活中踐行這些德行,便已經體現了學習的實質。
三、回到學習的根本,在於明理修德
理解了第六章與第七章,再回頭看《學而》第一章「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學習的根本意義也就更加清楚。
「學」不僅是學習知識,更在於學做人、明白道理;「習」也不只是反覆溫習,更包含把所學付諸實踐,在日常生活中不斷體會、踐行與完善自己的德行。
而第六、七兩章則從一個提醒人讀書容易忘記初心的角度,闡明了同一個根本:學習必須落實于做人。
這不是輕視知識,而是要辨明本與末。學習的根本,是明理做人;真正學有所成,是把所明白的道理落實于日常,逐漸修成自己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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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正是第六章與第七章前後相承所揭示的要義,也是理解孔子教育思想時不可顛倒的本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