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周易》:屬於卜筮還是說理的書?(圖)

2016年08月11日 18:46     評論»

作者: 姜廣輝


劃分《》時,出現了卜筮與說理兩派。(網路圖片)

《周易》作者及其書特點

《周易》在先秦稱《易》或《周易》,至漢代則有《易經》之稱。司馬遷、班固等人構擬了一個《周易》演生史,即認為「伏羲畫八卦」;「周文王重卦」並「作上、下篇」卦爻辭;作「十翼」等。但經歷代學者考證研究,這些說法並無確證。我們的看法是,《周易》卦爻辭及「十翼」各篇應是歷史上許多佚名的智者所作,即使沒有伏羲、文王、孔子這些大聖人的參与,也並不影響其作為中華民族偉大元典的地位。

今天所說的《周易》,包括《易經》和《易傳》兩個部分。《易經》是指卦名、卦畫和卦爻辭部分。《易傳》又稱「十翼」,是解釋《易經》的傳注。

《周易》的「易」字,漢儒鄭玄概括說:「《易》一名而含三義:易簡,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易簡」是《周易》的首要而根本的特點。它由—和–兩個基本卦畫構成,—或–構成一爻,六爻成一卦,由此排列組合成互不相同的,而成為一嚴整的系統。可以說,這是中國古代的一種系統論的思想方法。

「易簡」的方法運用於哲學本體論的探究,使得《周易》成為一種真正意義的哲學。從方法上說,這是一個「由繁歸簡」的過程,使人們由關注事物的各種變化轉到探究世界的起源問題,而要從《周易》找到資源,得到解釋。《周易》中的兩個最基本的符號和概念被解釋為陰、陽二氣,而陰、陽二氣則根源於「道」或「太極」。儒家關於哲學本體論的資源是極其貧乏的,《周易》是六經中可以稱之為「哲學」的典籍。

《周易》是「占筮之書」,還是「說理之書」?

《周易》究竟是占筮之書,還是說理之書,這是《周易》詮釋的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周易》曾經被用於占筮、算命,這是不爭的歷史事實。對於這個問題應該怎麼看呢?用《周易》算命,從邏輯上說,應該有一系列潛在的理論默認,首先是相信每一個人都有其關於「命」(包括過去、現在、未來的命運)的資訊存在於宇宙之間。並且同時默認了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已經包含了宇宙間的各種資訊。當你通過神秘的占筮方法詢問鬼神時,鬼神一定知道,並在揲蓍過程中暗地起作用,讓你得到某一卦,使你可以通過解讀該卦的卦爻辭來獲取具體的命運資訊,並作出「趨吉避凶」的決策。

假如你是訴訟的當事人,要通過《易經》預測勝算如何,《易經》的確有關於訴訟的內容,如訟卦。但訟卦只是六十四卦之一,而你實際所得到的卦未必就是訟卦,甚至與訴訟沒有一點關係,這就要憑筮人解卦了。東漢時王充《論衡》卷二十四《蔔筮篇》就曾談到筮人胡扯亂說的情況:「世人言蔔筮者多,得實誠者寡。論者或謂蓍龜可以參事,不可純用。夫鑽龜揲蓍,兆數輒見,見無常占,占者生意:吉兆而占謂之凶,凶數而占謂之吉。」這個批評可以供今人參酌。

實際上,易學自先秦時起,就有兩種傳統,一是「筮占之《易》」的傳統,一是「不佔之《易》」的傳統。「筮占之《易》」為方術之易。「不佔之《易》」又稱「演德」之《易》,或義理之《易》。《論語》記載孔子曾說:「不佔而已矣。」長沙馬王堆帛書本《周易?要》有這樣的內容:子貢問孔子「夫子亦信其筮乎?」孔子回答:「我觀其德義耳。」「史巫之筮,鄉(向)之而未也。」孔子研習《易》理,走的是「演德」的路線。荀子講「善為易者不佔。」(《荀子?大略篇》)這種「不佔」的易學是儒家之《易》的正軌。

易學界的兩大學派

自魏晉時期王弼《周易注》之後,義理派易學成為了《易經》詮釋的主流,至北宋程頤的《伊川易傳》而達于頂峰。但南宋朱熹著《周易本義》,復又強調《易經》是「蔔筮之書」,因而在此後的易學界形成了兩大派:一派是以程頤為代表的義理派,認為《易經》是「說理之書」;一派是以朱熹為代表的象占派,認為《易經》是「占筮之書」。到了清代,李光地著《周易折中》,試圖將這兩種尖銳對立的看法加以調和折中。但直到今天,易學界仍然存在這兩種尖銳對立的看法。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誰都很難說服對方。

我們認為,《易經》是一部人人可學的「說理之書」,如果把它當作一部算卦之書,就把一部體現中華文化智慧的偉大經典糟蹋了。我們講它是「說理之書」,不是僅僅提出一種空洞的說法,而是要講出一個《易經》卦爻辭具體說理內容的事實,把其中蘊含的生活智慧和政治智慧展現出來,來彰顯它的意義。

(待續)

責任編輯: 雲淡風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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