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周易》:属于卜筮还是说理的书?(图)

2016年08月11日 18:46     评论»

作者: 姜广辉


划分《》时,出现了卜筮与说理两派。(网络图片)

《周易》作者及其书特点

《周易》在先秦称《易》或《周易》,至汉代则有《易经》之称。司马迁、班固等人构拟了一个《周易》演生史,即认为“伏羲画八卦”;“周文王重卦”并“作上、下篇”卦爻辞;作“十翼”等。但经历代学者考证研究,这些说法并无确证。我们的看法是,《周易》卦爻辞及“十翼”各篇应是历史上许多佚名的智者所作,即使没有伏羲、文王、孔子这些大圣人的参与,也并不影响其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元典的地位。

今天所说的《周易》,包括《易经》和《易传》两个部分。《易经》是指卦名、卦画和卦爻辞部分。《易传》又称“十翼”,是解释《易经》的传注。

《周易》的“易”字,汉儒郑玄概括说:“《易》一名而含三义:易简,一也;变易,二也;不易,三也。”“易简”是《周易》的首要而根本的特点。它由—和–两个基本卦画构成,—或–构成一爻,六爻成一卦,由此排列组合成互不相同的,而成为一严整的系统。可以说,这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系统论的思想方法。

“易简”的方法运用於哲学本体论的探究,使得《周易》成为一种真正意义的哲学。从方法上说,这是一个“由繁归简”的过程,使人们由关注事物的各种变化转到探究世界的起源问题,而要从《周易》找到资源,得到解释。《周易》中的两个最基本的符号和概念被解释为阴、阳二气,而阴、阳二气则根源于“道”或“太极”。儒家关於哲学本体论的资源是极其贫乏的,《周易》是六经中可以称之为“哲学”的典籍。

《周易》是“占筮之书”,还是“说理之书”?

《周易》究竟是占筮之书,还是说理之书,这是《周易》诠释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周易》曾经被用于占筮、算命,这是不争的历史事实。对于这个问题应该怎么看呢?用《周易》算命,从逻辑上说,应该有一系列潜在的理论默认,首先是相信每一个人都有其关于“命”(包括过去、现在、未来的命运)的资讯存在于宇宙之间。并且同时默认了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已经包含了宇宙间的各种资讯。当你通过神秘的占筮方法询问鬼神时,鬼神一定知道,并在揲蓍过程中暗地起作用,让你得到某一卦,使你可以通过解读该卦的卦爻辞来获取具体的命运资讯,并作出“趋吉避凶”的决策。

假如你是诉讼的当事人,要通过《易经》预测胜算如何,《易经》的确有关于诉讼的内容,如讼卦。但讼卦只是六十四卦之一,而你实际所得到的卦未必就是讼卦,甚至与诉讼没有一点关系,这就要凭筮人解卦了。东汉时王充《论衡》卷二十四《蔔筮篇》就曾谈到筮人胡扯乱说的情况:“世人言蔔筮者多,得实诚者寡。论者或谓蓍龟可以参事,不可纯用。夫钻龟揲蓍,兆数辄见,见无常占,占者生意:吉兆而占谓之凶,凶数而占谓之吉。”这个批评可以供今人参酌。

实际上,易学自先秦时起,就有两种传统,一是“筮占之《易》”的传统,一是“不占之《易》”的传统。“筮占之《易》”为方术之易。“不占之《易》”又称“演德”之《易》,或义理之《易》。《论语》记载孔子曾说:“不占而已矣。”长沙马王堆帛书本《周易?要》有这样的内容:子贡问孔子“夫子亦信其筮乎?”孔子回答:“我观其德义耳。”“史巫之筮,乡(向)之而未也。”孔子研习《易》理,走的是“演德”的路线。荀子讲“善为易者不占。”(《荀子?大略篇》)这种“不占”的易学是儒家之《易》的正轨。

易学界的两大学派

自魏晋时期王弼《周易注》之后,义理派易学成为了《易经》诠释的主流,至北宋程颐的《伊川易传》而达于顶峰。但南宋朱熹著《周易本义》,复又强调《易经》是“蔔筮之书”,因而在此后的易学界形成了两大派:一派是以程颐为代表的义理派,认为《易经》是“说理之书”;一派是以朱熹为代表的象占派,认为《易经》是“占筮之书”。到了清代,李光地著《周易折中》,试图将这两种尖锐对立的看法加以调和折中。但直到今天,易学界仍然存在这两种尖锐对立的看法。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谁都很难说服对方。

我们认为,《易经》是一部人人可学的“说理之书”,如果把它当作一部算卦之书,就把一部体现中华文化智慧的伟大经典糟蹋了。我们讲它是“说理之书”,不是仅仅提出一种空洞的说法,而是要讲出一个《易经》卦爻辞具体说理内容的事实,把其中蕴含的生活智慧和政治智慧展现出来,来彰显它的意义。

(待续)

责任编辑: 云淡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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