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紀以前民眾14招辨識女巫

2014年11月01日 21:44     評論»

2014-11-01 09:33

來源: 神秘的地球

喪屍、女巫及吸血鬼等相信是不少人今晚參加萬聖節派對的裝扮。但在中世紀,不少人確信女巫存在,且積極展開獵巫運動,單在15至18世紀期間,便有多達20萬名被標籤成女巫的婦女被燒死或弔死。當時的民眾是如何辨識女巫?原來他們是依據以下14招,當中不乏光怪陸離、匪疑所思的方法。

1. 看外表:滿面皺紋的老婦、濃眉、上唇長鬍鬚、尖牙、眯眯眼、聲線尖且經常嘮嘮叨叨的,便是女巫。
2. 扔進河:向有嫌疑的人灑聖水,將其脫剩內衣,再將其右姆指與左腳趾公綁在一起,扔進河中,浮起即是女巫。原理是女巫拒絕行基督教聖禮,故水亦排斥她們。
3. 找標記:獵巫人士會脫光可疑人士的衣服,剃去其體毛,看看有沒有撒旦的印記,而痣、暗瘡及胎記等,都被視為魔鬼印記。
4. 用針刺:用針或刀片刺向可疑人士臉上雀斑,若沒有受傷流血,即是女巫。
5. 稱重:可疑人士需與一本笨重的《聖經》稱重,若比它重則是無辜。
6. 背聖經:女巫應不懂《聖經》,故要求她們即席一字不漏背誦《主禱文》等經文,文盲或緊張不是抗辯理由。
7. 屍體流血:若懷疑某人用巫術殺人,便可將她的手放在該具屍體上,若她是女巫,屍體便會開始流血。
8. 養寵物:女巫的寵物被指是小魔鬼的化身,若有養寵物則是女巫的鐵證。
9. 整女巫蛋糕:用巫術受害人的尿液、黑麥及灰做成蛋糕,餵給可疑人士的寵物,令該寵物進入恍惚狀況,並供出女巫的名字。
10. 自言自語:自言自語是女巫的特質之一。
11. 證人口供:有證人會聲稱「看到」可疑人士的幽魂騷擾鄰居、用掃把飛天,或與魔鬼在森林中跳舞。
12. 可疑物件:擁有奇怪的藥物、藥膏、掃把或公仔等,會被視為女巫。
13. 觸碰測試:可疑人士要將手放在受巫術所害的人身上,若對方沒反應即是無辜,否則即是女巫。
14. 念咒語:「女巫」會被要求念咒語,讓受害人不再受魔鬼影響。其他人亦會跟隨念同樣的句子,並會評審是否有效。

關鍵字: 女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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