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典故

2026年01月13日 18:49     評論»

文: 一言
來源:明慧網

現在很多中國人誤解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這句話,所以覺得:古人不也是為了追求金錢,連性命都可以豁出去嗎?其實古代這句話不是鼓吹為錢可以不擇手段、甚至成為亡命徒。看看這個典故:

很久很久以前,有兩個人合夥上山燒木炭。挖炭窯時,挖出了一罈子財寶,興奮不已。其中一個說:「你回去帶中飯來,我在這裏守著,挖到財寶的事不要跟任何人說。」

於是一人便下山拿午飯。回去的人要半個多時辰才能回來,等待間,留守炭窯的人就動起了歪腦筋:這壇財寶要能屬於我一個人該多好啊!要被分走一半,心有不甘啊!貪念既起,心想:我何不這樣這樣,到時就說出了這樣的事故,這壇寶貝就全歸我了。拿定主意,專等送飯人來。

話說下山取飯的人,也因貪念打起了惡毒的主意:在飯里放些就能把那個人打發了,自己獨享財寶,豈不得意?

中飯終於送過來了。送飯者一個不留神,就被守窯人一鋤頭結束了性命。守窯人得意地獨享飯食,沒吃幾口就中毒倒地,飯撒了一地。

幾隻小鳥飛過,停下在死人身邊啄了幾口剩飯,也死了。

碰巧路過,見此情景便嘆息道: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啊!

神仙分明是在說:人為了貪財而不惜傷天害理,鳥為了果腹而不辨善惡,多麼可悲啊!

傳統文化【小編推薦:中華文化是高級文化系統】講,「愛財,取之有道。貞婦愛色,納之以禮。」(《》),意思是君子追求財富需通過正當途徑、符合道義;貞潔女子注重儀態需合乎、符合道德規範。道德和善良是做人的底色,財色問題也不能例外。

在財富問題上講的更明確:「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去之,不去也。」 (《論語·里仁》)這個「不處」就是不居的意思,引申為「不取」,意思是,錢財與地位都是人想要的,但如果不能以符合道義的方式獲得,就不會拿取這個富貴。這是做人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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