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正述】導論之一:歷史正義

2017年05月29日 6:41     評論»

記者/主持人: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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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按《說文解字》,歷者,「過也,傳也」;史者,「記事者也」。所以,歷史當是對所經歷過往的記述與。那麼,什麼才是人類不僅要經歷且要傳承的呢?換言之,歷史的對象是什麼?按《禮記?玉藻》所載,黃帝「動則左之,言則右史記之」。乃知歷史的傳承最初是由史官對帝王的言論、作為及當時重大事件進行記錄。整理過的文字記錄,我們稱之為史書。歷朝歷代都有官方或私家記述歷史,於是歷史得以傳承。

其實,我們今天所說的「信史」,無論《國語》、《左傳》,還是「二十五史」等,基本上是隔代史官對前代文獻與傳說進行整理彙編而成,而傳說一直佔有很大的比重。如《左傳》對「武王伐紂」的生動記述、《史記》對楚漢爭霸的逼真描寫,仔細推究起來,都是史家根據先人傳說編撰成文。而後世稱之為「信史」,其實質含義是:德信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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