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儀須知!古人「走路」時講究哪些?(組圖)

2016年03月17日 10:01     評論»

作者: 倪方六


走路靠左。(圖片)

如果有人問:「你會不會走路?」可能很多人會覺得好笑。但在,「會不會走路」可是一個大問題。現代的散步古人叫「步」,古代的「行」才是今天的「走」;古人如果說「走」,那就是今天的「跑」了。在古人看來,出行要邁「安步」,得走「正道」,應該「少避老」。出於禮儀的考慮,甚至出現男右女左「男女異路」的規定……

安步還是疾趨

在《童蒙須知》中要求:「凡步行趨蹌,須是端正,不可疾走跳躑」

在沒有代步工具或代步工具不普及的時代,人們出行只能靠走。東漢許慎《說文解字》中,僅「走」部便收錄了85個字,和「行走」相關的字則多達200個以上,可見古人對走的觀察和分析多麼細緻。

行走的字義,古今差別比較大。漢代的《釋名?釋姿容》中稱,「徐行,曰步」;「兩腳進,曰行」;「疾行,曰趨」;「疾趨,曰走」。現代的散步,古人叫「步」,而當時的「行」,才是今天的「走」;古人如果說「走」,那就是今天的「跑」了。

何時該「行」何時該「走」?古人是有嚴格講究的。先秦時期,古人已形成一套成熟的「行走禮儀」。成書于秦漢時期、被列入「十三經」的《爾雅?釋宮》中稱:「室中謂之時,堂上謂之行,堂下謂之步,門外謂之趨,中庭謂之走,大路謂之奔。」這裏的「時」為「歭」的通假字,是踟躇、徘徊的意思。在不同的場合,要有不同的走法。

在古代,一生要學兩次「走路」。一次是一兩歲時自然學會走路,另外一次則是到了入學年齡學走路禮儀。南宋著名理學家、教育家朱熹在其所編撰的《童蒙須知?語言步趨第二》中是這樣訓誡孩子的:「凡步行趨蹌,須是端正,不可疾走跳躑。若父母長上有所喚召,卻當疾走而前,不可舒緩。」從中可以看出,走路要從容、規範,通常情況下,不要手舞足蹈,更不宜慌慌忙忙,而要穩穩噹噹地走,即所謂「安步」。即使在家裡,也不要一縱一跳的。只有一種情況可在家跑著走,就是有長輩喊你。

為了方便孩子背誦記憶,後人將朱語詩化為《童蒙須知韻語》:「凡出入進退,行步要安詳。掉臂與跳走,客止殊不臧。惟有長者召,疾步卻無妨。於此過舒遲,不似弟子行。」

對於走時如何發力?古人也有講究:「輕貴重賤」。過去的算命先生便會通過觀察一個人的「行」,來推測其命運好壞。如被收入清《四庫全書》的《太清神鑒》卷四「行部」條稱,「是以貴人之行,如水而流下,身重而腳輕;小人之行,如火炎上,身輕而腳重。」這種說法雖然很荒唐,但從側面說明古人對「如何走路」很重視。

正道還是走捷徑

屈原在《離騷》中提出:「夫唯捷徑以窘步」

與「怎麼走路」有不同要求一樣,古人對應該「走什麼樣的路」也有相應的講究。

在古代,道路分為「道」、「路」、「途」、「行」、「徑」、「術」、「街」、「衢」等多種規格。其中以「道」、「徑」二種,古人說得最多。

「道」,在先秦時期指可供車行的大路,又稱「正道」,相當於現代高等級公路「省道」、「國道」。秦始皇所築的「馳道」也是「道」的一種,系當時的高速公路。

「徑」與「道」正好相反,指只能走人、不能行車的小路,故稱「步道」;從小路走可以避開眾人、熟人,又俗稱「間道」,心術不正者才走間道。因為從小路走往往比正道近,由此出現了「捷徑」的概念。

與「徑」相提並論的是「徯」。徯,指不好走的細小狹路,俗稱「邪路」、「邪道」。走到頭后無路可走的「徑」,則稱為「窘徑」,走這種小路往往舉步維艱,即「窘步」。

正道可能路途遠,辛苦,但安全,不會走錯方向,所以古人提倡走「正道」,而不鼓勵甚至禁止走「窘徑」、「捷徑」、「邪路」。《周禮》中便多處提到周王禁止「大路不走走小路,有橋不走翻堤壩」的行為。負責道路交通的「秋官?野廬氏」職責之一,就是「禁野之橫徑逾者」;負責城裡宿衛的「秋官?修閭氏」,也有「禁逾者」的責任。

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孔子很欣賞「行不由徑」的走正道者。據《論語?雍也》所記,孔子的學生子游在魯國的武城做官時,便以此標準選拔人才。一個叫澹臺滅明的人,「行不由徑,非公事,未嘗至於偃之室也」。意思是,澹臺滅明不走邪路,不是公事,從不到我的房間來。僅由「行不由徑」,就推斷澹臺滅明是難得的人才。

因為正道是正確的道路,而窘徑、捷徑、邪路卻不一定,很可能是彎路、歧途,所以「正道」和「邪路」又都被賦予了新的概念,延伸出「正與邪」的寓意。《禮記?燕義》中有「上必明正道以道民」,要求君王要指出正確的方向引導民眾。所以,屈原在《離騷》中說:「夫唯捷徑以窘步」,提醒人們走捷徑容易陷入人生的困境。

靠右走還是靠左走?


男子由右,婦人由左,車從中央。(網路圖片)

先秦史籍《禮記?王制》規定:「男子由右,婦人由左,車從中央。」

在崇尚「正道」的同時,古人還對走路秩序提出了規範,逐漸形成所謂的「交通規則」。現代人是「靠右走」,古人靠哪邊走?不同朝代有不同風尚。歸納起來主要有三種「走法」:

男女異路

較早的走法是「男右女左」。先秦時期,男人和女人是不能同行的,要分兩邊走。《禮記?王制》中規定:「道路,男子由右,婦人由左,車從中央」,意思是,在道路上,男的靠右走,女的靠左走,車輛從路中間通行。

這種走路規則曾對早期民俗產生很深的影響。據《儀禮?士昏禮》記載,秦漢及以前,女兒出嫁時,必須從左邊走出去,站在母親的左邊,即所謂「女出於母左,父西面戒之」。

「男右女左」分開走的規定又叫「男女異路」,到漢魏時期還曾出現過強制性推廣的現象。西漢末篡位建立「新朝」的王莽推崇周制,其中有一條就是效法《禮記》中的「男女分開走」。《漢書?王莽傳》記載,王莽要求推行「男女異路之制,犯者象刑。」

到了唐代,一個叫馬周的人提出「靠右走」。這種走法又稱「來左去右」,不分男女。據唐劉餗的《隋唐嘉話》記載,馬周以布衣身份上書當時的皇帝,提出一系列教化民眾、創建新型社會風氣的建議,其中就有行人的走法:「舊諸街晨昏傳叫,以警行者,代之以鼓,城門入由左,出由右。」

馬周建議,要用擊鼓的方式早晚提醒行人進出城門要分開,兩邊走,進城的走左邊,出城的走右邊。實際上,如果就一個人來說,進出都是「靠右走」。由此,還形成了古代中國特有的「左迎右送」禮俗,即迎人站在路的左邊,送人站在路的右邊。

古人最習慣的走法應該是「靠左走」。唐代規定「來左去右」,實際上是一種進出城門的規則,「靠左走」更為普及。朱熹《童蒙須知?雜細事宜第五》中要求:「凡侍長上出行,必居路之右。」為什麼陪同年長者出行要走在老者的右邊?一是左尊右卑,二是有利保護老者,降低交通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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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制令石碑。(網路圖片)

人先行還是車馬先行?

唐太宗李世民頒《儀制令》:「凡行路巷街,賤避貴,少避老,輕避重,去避來」

對於古代靠哪一邊行走,並沒有從「法律」上找到依據,而是屬於「禮」的層面。唐代將這種「禮」被調整入「法」的範疇,出現了強制性的「走法」。這種強制性走法,可視為古代的「交通法規」。

《唐律疏議?雜律》「違令」條,「諸違令者,笞五十」下面的疏議特別指出,「令有禁制」,謂《儀制令》「行路,賤避貴,去避來」之類。

這裏說的《儀制令》,被國內學術界認為是中國最早的交通法規,由唐太宗李世民于貞觀十一年(公元637年)頒發。其大致內容是:「凡行路巷街,賤避貴,少避老,輕避重,去避來。」

李世民強調頒發此令的意義:「朕聞教化之本,禮讓為先,欲設規程,在循典故。蓋以中興之始,兆庶初安,將使知方,所以漸誘。」這種「禮讓為先」的規則,至今仍是現代交通倫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交通規則:強調禮讓為先

在五代後唐時期,《儀制令》得到進一步強化。據《五代會要》記載,後唐明宗李嗣源,于長興二年(公元931年)八月出敕令:「道路街巷,賤避貴,少避長,輕避重,去避來。」李嗣源這一道「紅頭文件」還下發到「諸道、州、府,各遍下縣、鎮」,要求地方官將此《儀制令》「刻碑于要會、坊門及諸橋柱,曉示行人。」如果有人不按規定走路,不懂禮儀,將被治罪。

在陝西、江蘇、福建、河北、內蒙古等全國多個地方考古中,都曾發現過《儀制令》這樣的碑刻,碑刻多為宋代,這說明《儀制令》也是宋代通行全國的「交通規則」。

值得一提的是,唐律還對車馬與行人的關係作了調整,在行人密集的地方不能「走車馬」。除了帝王要臣公務出行,道路上要「車馬讓人」。《唐律疏義?雜律》規定:「諸于城內街巷及人眾中,無故走車馬者,笞五十。」這一重在「保護行人」的條款,為此後歷朝所繼承和推行。

責任編輯: 雲淡風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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