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冤記》中的四則故事

2013年10月21日 18:25     評論»

【明心網】(一)

羊聃,字彭祖,是晉朝廬江的太守。其人性情粗暴,依仗和皇上有姻親的關係,非常放縱,只要有極小的怨恨,就立即將對方殺害。征西大將軍把羊聃全部的罪狀稟報了朝廷。右司馬上書說羊聃枉殺了簡良等共二百九十多人,應判死刑,但考慮到他是皇親國戚特請示是否赦罪。顯宗最開始下詔說:「應下獄叫他自盡。」羊聃的外甥女山太妃一再哀求皇上赦免羊聃的死罪,顯宗駕不住太妃哀求,不得已只將羊聃廢去爵位貶為平民。

羊聃被貶為平民后,慶幸逃過一死。可不久,羊聃就得了重病,一天眼前突然看見被他殺害的簡良等人向他討命說:「我們的冤屈難道就這樣算了嗎?現在就來抓你到黃泉去。」第二天羊聃就死了。

羊聃雖得皇上赦免逃過死刑,可是卻逃不過善惡報應,還是難逃一死。

(二)

北齊張和思,審理獄中囚犯時,一定要使犯人遭受枷鎖刑具的懲罰。囚犯痛苦到了極點。每當看到他,就嚇得膽破魂飛。給他起外號叫活羅剎。張和思的妻子前後生了男女四人,臨產前都悶絕得只想去死,所生下的男女,都用肉包裹著,手腳都有肉鏈子束縛著,連著肉拘系著一起落地。後來張和思因為犯法被杖刑打死。

(三)

唐虔州參軍崔進思,依仗郎中孫尚容的力量,押送進貢的金錢去京都。送去五千貫,每貫里另收三百文作路費。百姓怨恨嘆息,哭天號地。到了瓜步江,遇到大風,沉了船,一點東西都沒有留下。為了賠償,家裡的財產田園全部賣光,被解除了官職,落到無處求生的下場。這就是他橫徵暴斂的報應。

(四)

後周宣帝時後宮里禁忌很嚴,互相碰上只能用眼睛看,不能談論說話,還分別設置了監督官,記錄罪過。左皇後下邊有一個婢女因為伸懶腰打呵欠流出眼淚,因此被揭發,說她心中有所不滿,於是就上奏皇帝,皇帝就下詔書令人訊問拷打她。

開始擊打她的頭部,皇帝就頭痛,再次打她,還是這樣。於是皇帝發怒說,這是個冤家,就派人拉出去折斷了她的腰,皇帝又腰痛。那天晚上皇帝去南宮,病情逐漸加重,第二天早晨,腰痛得不能騎馬,就坐著車回來了。殺那個婢女的地方,有黑色的影子象人的形狀,當時認為是血,隨即將那地方沖刷乾淨,不久又象先前一樣,就這樣一連幾回的出現,官吏挖去了那個地方的土,用新土填上,一夜之後又同以前一樣。這樣過了七八天,皇帝全身瘡爛而死。等到停床的時候,許多床腳都是固定在地上的,牢固得抬不起。只有這個婢女所睡的床,能夠移動,於是就用它充當靈床。

來源:新生網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

歡迎您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