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聽法輪功怎麼說(五)--關於更改生日和斂財

2013年10月24日 20:38     評論»

【明思網】1、問:為何要改生日?

答:文革時,政府把李洪志先生的生日寫錯了,不過改正回來而已。對中國社會這方面的常識稍有了解的人都很容易理解這一點。

2、問:為何改的生日剛好是釋迦牟尼的誕辰?

答:有人認為李洪志先生有暗示釋迦牟尼佛再世的意思,請問在聖誕節那日出生的就都是耶穌再世嗎?又請問有無罪犯也是同一天生日呢?而且中國宣傳機構的批評說「李洪志吹噓自己比老子、釋迦牟尼、耶穌還要高明」,如果真是這樣,為什麼還要暗示自己只是釋迦牟尼佛的轉世呢?官方的這兩項指責自相矛盾,漏洞百出。根本沒有任何事實根據。

其實,李洪志先生在書中再三講明他所傳的佛法不是釋迦牟尼佛時的佛教,與釋迦牟尼佛毫無關係。法輪功學員也從沒有視李洪志先生為釋迦牟尼佛轉世,倒是別有用心的人在此做文章。

3、問:李老師辦班是如何收費的?是否未納分文稅款?

答:有宣傳說李老師辦班未納分文稅款,這也是完全違背事實的。法輪功1992年5月開始傳功,開始商定由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主辦的學習班由主辦單位納稅。從1993年下半年開始,與承辦單位一方都簽有正式協議。由於地區不同,稅收規定也不一樣,因此,法輪功分會把辦班的總收入分成,給承辦一方增加了10%,即提高到40%,這樣,就把該交納的稅金都由承辦一方同時交納。法輪功辦班10天為一期,收費標準為新學員人民幣40元(摺合5美元),老學員(反覆聽課的學員)人民幣20元(摺合2.5美元),這是全國氣功辦班中收費最低的。為了不使其他氣功師有意見,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多次要求李老師提高學費,但李老師為了照顧學員的經濟能力,拒絕了。

4、問:法輪功不準學員收費,他自己則收費?在美國有無收費?

答:李洪志先生在《轉法輪》書中也明白寫著,初期辦班傳功,因為要印書,印資料,租場地,收了很少的費用。一九九四年底,《轉法輪》一書出版后,他就沒有再辦班收費,學員都是義務教功,舉辦法會,也不收分文。

5、問:那你們老師是如何生活的?

答:基本依靠稿費及版權費。李洪志先生的著作《轉法輪》在大陸出版后,他所獲得的全部稿費只有2萬多元人民幣,這是有據可查的,在《轉法輪》等法輪功書籍遭到中宣部等部門的禁止出版之後,社會上盜版橫行,在整個中國大陸李洪志先生再沒得到過一分錢稿酬。再者,所有法輪大法的書籍和音像資料一直都可以從國際互聯網上免費下載,拷貝、複製都可以,圖書館有借閱,而且不是專利指定的出版商,只要排版沒錯,我們也可購買,試問哪一個斂財的人會這麼做呢?況且《轉法輪》一書的市場價為人民幣12元,而最近出的一本攻擊法輪功的書卻賣幾十元,誰在斂財,一目了然。從常識上講,難道暢銷書的作者就不該從自己的著作中取得合法收入嗎?

6、問:聽說你們老師在長春、北京、紐約都有豪宅?

答:李洪志先生在長春工作時從單位分得一套公寓,在北京傳法時借了個房子辦公用,移居美國后在紐約憑著自己的合法收入(版權費和稿費)買了一個小單元的鎮屋,這就是事實的本來面目。

所謂長春毫宅,實為當地公安盜用了一個叫李宏志的人的住宅,搬進佛像和金銀珠寶,炮製出的一幕假象。

另外長春許多老弟子都曾去過師父家,除床和生活必須品外,什麼都沒有,非常儉樸。地點也不在開運街。「李洪志長春豪宅」的報道完全是為了鎮壓而張冠李戴的卑鄙伎倆。

至於說,紐約豪宅,身為當事人的John.Sun最有發言權.他說,為報答師父所給予的一切。1999年5月自作主張,以師母的名義在新澤西州買下了一幢58萬元的房子。那段時間師父正好在外地。由於師母完全不懂英文,我就以其他理由讓師母在購房文件上籤了字,所有款項都是由我來支付。不久他們便知道了真情,於是堅決拒絕接受這幢房子,並嚴肅地要求我立即將產權轉到我自己的名下。8月份該房已正式轉到我的名下,有地契為證。由於種種原因,當地政府的公共電腦記錄往往要等幾個月才會更新,所以當《華爾街時報》記者8月份查電腦時,有關記錄仍是未過戶前的狀態。
其實在Sun之前,就有世界各地的學員曾提出給師父好的住房和居住環境,但都被師父一一婉言謝絕了。如果師父願意的話,完全可以住上比這58萬更好的房子。

7、問:關於轎車?

答:更是離譜。法輪功學員遍及各地,各行各業都有,他所到之處,弟子盡地主之誼,執弟子之禮,開轎車接送他,就成一些人造謠的材料:「李洪志用別人的名字買了好幾部轎車。」

8、問:有無用各種名義募捐?

答:沒有。其實何必要費心費力地編造各種名義募捐呢?正如李洪志先生說:「有人說我斂財,全世界有一億學員,如果我要每人給我一塊錢,每個學生都會高高興興地給老師,那麼我馬上成了億萬富翁,還費那麼大力氣幹什麼?」

9、問:各地開法會的錢那裡來的?

答:各地法會或廣告等錢,都是籌辦學員用個人收入負擔的,完全是自發行為。法會對社會公開,完全免費。

10、問:賣書及錄像帶也相當多?

答:所有法輪大法的書籍和音像資料,一直都可以從國際互聯網上下載,拷貝,複製都可以,若要斂財,何必如此?

11、問:他到底有無發財?

答:為了學法輪功,學員除了花幾元錢買了書及磁帶外,都沒有再花任何錢。市面上的任何功法都要收費,哪怕是一般會議也要收費。如果他們都是合法的,那麼李洪志先生不收費又怎能算是斂財呢?中央電視台別有用心地說李洪志先生髮財了,挑逗人們自私嫉妒的不良心理。

我們的師父為這麼多弟子帶來了巨大的身心健康而不肯收我們一分錢。世上沒有哪一個好的老師不是身體力行的。欲教化他人,自己首先作出榜樣。我們的師父正是這樣的,這是所有的學員都看在眼裡的。
來源:新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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