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惡有報」是迷信嗎?

2013年04月06日 23:06     評論»

在傳統文化中,「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道德信條被普遍信奉。儒家講「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 惡之家必有餘殃」,「多行不義,必自斃」;佛家講「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不到。時候一到,一切全報」;道家講「禍福無門,唯人自召。善惡之 報,如影隨形」。西方基督教《聖經》中也有「種善因得善果」的說法。由於人們普遍信奉這一點,所以人們出於趨利避害的本能,「諸惡不作,眾善奉行」,不以 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積德行善漸漸蔚然成風,修橋補路,尊老愛糼,扶弱濟貧,助人為樂,誠信不欺,寬容忍讓,普遍維持了一種較高的社會道德水平。

但曾幾何時,特別是文化大革命時期,這些傳統文化中的東西被稱之為「四舊」予以破除,帖上了封建迷信的標籤進行了無情的批判。傳承幾千年的道德體系和道德觀念被摧毀。背信棄義、落井下石、動輒上綱上線、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甚至傳統的倫理親情都遭到踐踏。

80年代改革開放之後,由政治挂帥轉為經濟挂帥,傳統道德體系已遭破壞,新的道德規範又沒有建立起來。在市場經濟洪流的衝擊之下,沒有道德觀念約束 的人們,拜金拜物,唯利是圖,見利忘義,放縱慾望,享樂第一,整個社會道德水平全面大滑坡。因此我們有必要重新討論和反思一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迷信 嗎?

一、 什麼是善,什麼是惡

所謂善,或稱善行,是指能對自己、對他人或社會有利的行為。只要是能給自己、給他人帶來利益的行為都是善的。

而所謂惡,或稱惡行,是指對自己、對他人或社會有害的行為。只要是能給自己、給他人造成利益損害的行為都是惡的。如殺生、偷盜、邪淫、詐騙、侮陷等。
需要指出的是這裏所說的利益,既包括物質利益如金錢財物,也包括精神利益,包括名聲、榮譽、快樂、感情等。既包括直接利益,如身體健康、生活愉快等個人幸福,也包括間接利益,如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等親人以及子孫後代的利益等。

由於我們所討論的問題具有一定的宗教背景,因此從宗教的角度特別是佛家的角度來說,這裏所涉及到的利益還應包括超常利益。什麼是超常利益呢?按照佛 家的理論,一般情況下,人死後其生命還會以另外的方式延續下去,這就是六道輪迴、重新投胎轉生。人肉體死亡之後,生命仍然是存在著的,這種特殊情形下生命 的利益,就是我們這裏所說的超常利益。

二、 善惡有報的本質和形式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實際上表明的是一種人與環境之間的關係。任何事物之間都存在著一種相互作用。一種事物對另一種事物施加作用時,另一種事物必然 會對這種事物的作用作出反應。這種反應也可以說是事物對前一種事物作出的反作用。人與環境之間的關係也是這樣的一種相互作用。人對環境施加作用的時候,環 境必然會對人的作用作出反應,或稱反作用。當人對環境中的其他人施加作用時,環境中的其他人也必然會對這種作用施加反作用。這種作用和反作用的方向是同向 的。當人的行為給環境中的他人帶來利益的時候,環境中的他人必定會以利益回饋。當人的行為給環境中的他人利益造成損害時,受害人必定要以不同方式作出反應 使對方以自己的利益作出補償。利人者必利已,害人者終害已。種玫瑰者得花,種蒺藜都得刺。欠債還錢,殺人償命。

不僅如此,古今中外人類社會的道德規範、法律規範都在維護著這一法則。違背這一法則就會受到良心的譴責、社會輿論的抨擊。榮譽受污,名聲敗壞。嚴重 違犯這一法則造成嚴重社會後果的,還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如被強制剝奪財產、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喪失寶貴的生命。這就是過去所說的牢獄之災、橫死、暴 亡。

即使是人的惡行沒有立即受到惡報,但人一旦做了壞事之後,往往都有一種潛在的或不自覺的精神上的歉疚、愧恨、煩惱、不安或畏懼。而不良的心理狀態會 導致不良的生理狀態。所有這些不良的心理或精神狀態和由此導致的生理病態,本身就是一種對作惡者的無形懲罰。而相反為善之人所受到的感激、崇敬和自我的精 神滿足、心情愉悅,難道這不是一種無形的獎賞和回報嗎?

另外即使行善作惡沒有立見回報,但因此就能否定善惡有報不存在嗎?按照佛家的說法,因果報應有現報,即現作現受報;也有延後報,即現在不報,報在將 來。即因果報應往往是有一個過程的。也許報在子孫後代身上,也許報在人死後輪迴轉生的過程中。或下地獄或上天堂,或轉生到富貴人家享福,或投生到貧苦家庭 吃苦;或投胎成牲畜,作牛作馬……種種情狀,不一而足。此外,行為人所遇各種看似偶然和突發事件,好象與行為人的作為沒有直接和必然聯繫,按照佛家講也都 是善惡因縁關係所致。如作惡之人所遭遇的天災人禍、破財病痛,佛家講都是因果報應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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