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弟之至,通於神明」

2021年03月18日 16:55     評論»

文: 心空 來源:

清代學者在《閱微草堂筆記》里的一則故事:清朝乾隆庚子年間,京城楊梅竹斜街發生火災,近百間的房屋被焚毀,但有一間破屋完整獨存。四面殘牆齊整,好象用界尺量過裁畫出來一樣,擋住了大火。破屋獨存的原因是屋裡住著一位守寡的媳婦,因為要守護得病的而沒有離開逃命。這就是所謂的「孝弟之至,通於」。

孝婦的之心,得到了神佛的護佑,不僅保住了全家,還為後人留下為人婦的榜樣,如何做一個好媳婦。

《漢書.于定國傳》里記載了一則于公為孝婦平反冤案得到的故事。

西漢時,東海郡縣有個獄官被人尊稱為于公,他斷案公正,從未冤枉過好人。

當時東海郡有個孝婦,年輕時就守寡,沒有子女,對婆婆特別孝順。婆婆想要她改嫁,她始終不肯答應。婆婆為了不拖累兒媳自己上弔死了。但婆婆的女兒卻狀告孝婦謀殺。官府逮捕了孝婦,用毒刑拷打,孝婦被屈打成招。定案后,報送太守。獄官于公認為:孝婦侍奉婆母十年,這就證明她不會殺人。于公多次爭辯,太守卻不聽他的意見。於是他就借病辭去官職。

太守後來終於殺了孝婦。此後,郡中枯旱三年。後任太守到此,尋問枯旱的原因,于公說:「孝婦不應當處死!前任太守,強行殺死了她。大旱災禍的原因,應當就在這裏!」

於是,新任太守以及下級官吏,都親自去祭奠孝婦的墳墓。結果當天就降下了大雨。當年五穀豐登。郡中的人因此更加敬重於公,為他修建了「于公祠」。後來,于公的兒子于定國當了丞相,還被封為西平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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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則故事很好的詮釋了「孝弟之至,通於神明」,人在做,天在看,是天理。人的一言一行是有規範約束的。「孝」是人的基本道德要求,出於至誠之心的孝,福報也大;做官的冤殺孝婦,會給一方百姓帶來災難;為孝婦平反冤案,是積德善事,誰能做到,誰就能得到神佛賜予的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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