坷贝:良言尽献有缘人

2013年10月24日 13:01     评论»

◎坷贝

今天读了东方云先生专为我写之一言,心中甚慰。两年来,在本地报纸上,关于法轮功的讨论,好象是从这篇文章伊始,才显出了一种较理性、较有益的气氛,在此特表谢意。从文中可看出,东方先生是一个讲理的人,因此,此刻提起笔来,倍感轻松。

我很同意东方先生文中的观点,“对一件事有不同的看法本属正常,可以平心静气的讨论来加以沟通”。但相信东方先生一定会同意一点,沟通必须是建立在各方都能秉持理智、坦诚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的,还相信东方先生也会同意,在这世间之上,根本就不讲理的人也是从未断绝的。那位艾先生的荒唐我已撰文尽诉,您认为他是一个讲理之人吗?当面对无赖时,如果是我个人的不幸,我选择视而不见,但如果无赖的所为将给众多的民众带来伤害,我选择大声揭露,提醒大家认清无赖,免得为其所害。东方先生若另有妙招高见,望不吝赐教。

我想先生写下一言的根本原因,乃是对法轮功有诸多疑惑和误解,并对我文中的一些说法存有异议。先生愿意与我平心而论,我又怎敢不谦详以对,只是文中观点,具只代表我个人体悟,难免偏漏,若先生真对法轮功有兴趣,相信去读一读《转法轮》会更有裨益。

先讲一讲令先生难解难信的“善恶有报”这一天理。我想只要是中国人,对这四个字一定是绝不陌生的,不管你是从那里听来的,这是句在我们民族的历史中流传了几千年的古语,在那漫长的,没有众多法律管束人们行为的时期,维护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就是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而已。不信请翻开众多的古籍、野史,有关善恶有报的故事记载真可谓是随处可见,更不要说无论是东方的佛陀,还是西方的基督,在不同的地点,对着不同的人种,都重点讲了善恶有报。为什么这四个字能有如此巨大的生命力和震慑作用呢?因为它是一条几千年来,已被无数的恶人,以他们可悲的下场证实了的天理。

那么今天的人更崇拜法律,而不信有天理。但是,人们不得不承认,法律虽然能管住人的行为,却管不了人的心,法律总是有空子可钻,在没人看得见的地方,人性中的丑恶还会导人犯罪。现实是,法规定得越来越细,社会的道德水平却越来越低。要知道执法者也是人,如果这些人没有了心法的约束,法律就很可能成为心术不正者谋求私利,甚至陷害他人的工具,而人们会因为看不到正义的伸张而绝望,从而采取以恶制恶的方式,来求得心理的平衡和生存的空间,以权谋私、贪污、偷抢、暴力、陷害等各种乱象就会随之而来,其结果只能是整个社会在不断加剧的道德堕落中走向灭亡。今日之中国就是这种恶性循环的最好实例。

其实,善恶有报的天理,一直在世间维护着善良和正义,那些能够逃脱法律制裁的狡猾的罪犯,从没有一个能够逃脱得了各种灾祸的惩罚,只是由于他们的恶行往往不为人知,所以人们都把它当作是一种偶然。法轮功在中国被剥夺了做人的一切权力,他们所面对的是完全被谎言所掩盖的极残酷的迫害和虐杀,而人数众多的法轮功修炼人,没有采取任何以恶制恶的方式,是因为他们是修真、善、忍的伟者,他们在用自己血肉的承受,真正的揭示着恶者的暴行。那邪恶手握着权力、法律和一切造谣的工具,具足一切流氓的本性,试问,除了昭昭天理之外,谁又能奈其何?

东方先生对今日之中国,一定也多有所闻,可知在那块土地上,当街杀人、抢劫、强奸妇女的恶行时有发生,常常是围观者无数,却没有一人出声制止。一些人是迫于歹徒的淫威,怕惹火烧身,这种人用现在的标准来衡量最多不过是怯懦;一些人表情麻木,更有人看得津津有味,以为受害人与己无关,这种人也渐渐被人理解甚至接受,因为现在的人随口可以问出“良心多少钱一斤”;还有的人闭上眼睛匆匆而去,企图逃避良知的谴责,这种行为倍受推崇,被人说成是最聪明的选择。可是这些标准不都是世风日下的人自己定的吗?用善恶有报的天理来衡量,所有的这些人都犯了见死不救的大罪,已经够不上一个人字了。

想法轮功在中国洪传的七年间,有上亿的人参与修炼,身心受益者无计其数,这上亿人的亲朋好友对法轮功的真假、好坏能没有一个认识吗?也就是说有好几亿人知道法轮功是被陷害的,加之后来邪恶采用了积古今中外,一切最见不得人的残酷手段迫害法轮功,而那里的法轮功修炼者,也一直拼着性命的不断将迫害真象告诉世人,所以,社会上绝大多数的百姓对谁正谁邪,心里是清楚的。那么,在这样一种情况下,那里的人们仍对那不断升级的打压,抱着一种回避或漠然的态度,请问,他们与那些围观强奸的路人有什么区别?

讲到这里,不知先生是否对现在大陆为何天灾人祸频频有了新的思考。天理对人而言是绝对公正的,那么多人做了见死不救的事,才受到一点天灾的惩诫,而且目的是让人们知天理,守人道;莫惧邪,行正道。所以,法轮功处处讲善恶有报,怎么会是对他人的一种恐吓,一种诅咒?其实自古道:为人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叫门。真正相信善恶有报,从而恪守为人的良知的人,所拥有的那份轻松、坦荡才是人生真正的快乐之源啊!

接下来再说一说关于“忍”和“愤怒”。从法对修炼人的要求来讲,法轮功弟子对于针对自己个人的不公、伤害等等是必须得忍的,愤怒就更是一个修炼者必须修去的一大执著。由于修炼人也都还是修炼中的人,所以在做事的过程中难免暴露出这样或那样的执著,但是,一旦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就会努力的按着真、善、忍的要求去做。可见,如果人们对法轮功修炼者有什么意见,尽可以当面提出,一个真正的修炼者是一定能够虚心接受并改正的。为什么有如此众多的人,发自内心的愿意改正自己不好的思想和行为呢?是因为他们有心法“真、善、忍”做指导。那么,当有人攻击那使他们找到了全新的生命意义,能够将人从世间百苦中真正解脱的大法时,在言论从不自由的中国,走到报社去说一说亲身受益的事实,难道不是一种真的体现?

我们今天活在世上的人,活过百岁的并不多见,而人类的历史却是源远流长,那一直是一部记载神的威德的历史,谁能说几千年来的人都是愚蠢的呢?法轮功修炼者在按着真、善、忍的指导,努力提高心性的实修中,亲身感受到了佛法的真实、神奇、超常、伟大和威严。同时也看到,人如果在无知中造下谤佛、骂法的罪业,其生命的未来将是十分可悲的。所以他们不怕舍尽一切的站出来维护“真、善、忍”这宇宙的真理,告诉人们要本着良知来生活,为的是使人免遭天理的淘汰,这难道还当不得一个善字吗?

还有,先生在文中,将我撰文揭露艾畦的行为认做是“愤怒”,我想这是一种观念上的混淆和变异,是将“忍”和“纵容”混为一谈了。从东方先生文中可知,对于法轮功受迫害的真象,您是有一定了解的,即使是您对大法有所疑惑,但看到许许多多无辜的好人,仅仅因为不愿放弃修炼的个人选择,就遭此迫害,您没有站在正义的角度上撰文去谴责那暴行,却反其道而行之,这已经不仅仅是一种纵容了,甚至是一种变相地帮助邪恶了。今天我专写此文,并非只为东方先生而作,而是希望所有能读到此文的有缘人,共同来思考这些问题,真正的用自己善良的本性判断善恶正邪,因为不管你信还是不信,善恶有报,千真万确。守住你的良知,就是守住了自己的未来。
正是:


莫道世间无公道,
天理昭昭察秋毫。
撰文不为论胜负,
良言尽献有缘人。

2001/8/23
来源:新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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