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报应实录:谤佛信佛两样果报

2012年12月06日 15:24     评论»

唐雍州长安县有个叫高法眼的人,是隋代仆射(职官名)高颖的玄孙。他在龙朔三年正月二十五日,向中台参选,中午时分准备回家。他的家在义宁坊东南一角,门对着大街,西边是化度寺。

高 法眼打算先从城西的顺义门出城,有两个骑马之人跟在身后。出了城门后,道北是普光寺。一个骑马之人对另外一人说:“你要在普光寺门前捉住此人,不要让这个 人进入寺中。那样的话,就不好捉了。”另外一人听后,依言打马来到普光寺前守门。高法眼听见后,害怕自己不能进入寺院,就向西走,来到了西街金城坊,因为 南门道西有会昌寺。

这时,又有四个人骑马赶了过来,对先前两个骑马之人说:“你们要赶快守住会昌寺的门。”那两个人赶快打马到会昌寺的门 前。高法眼十分害怕,便问骑马之人说:“你是什么人,这样相逼?”骑马之人说:“我是奉阎罗王之命来捉拿你的。”高法眼听说是阎罗王派来的,知道他们是 鬼,就拒绝跟从。那几个冥官大怒,一人捉住高法眼的头发,砍其发髻,其头发带着肉脱落在地。骑在马上的高法眼到了西街闷声落马暴死。踟蹰之间,围观者有上 千人。有巡街的官吏询问为何众人围观,有人向他禀告了来龙去脉。官吏派人前去高宅,将其尸身带回。

过了几天,高法眼突然醒了过来,他告诉家 人:“我去地狱见了阎罗王。阎罗王瞠责我说:‘你为什么在化度寺明藏师房内吃常住僧的果子?你应当吞四百颗热铁丸,四年内吞完。人中一日当是地狱的一年, 四日便吃完了。从正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便可以吃完。’于是,有冥吏将我带走,我与其争斗却气力不足。我只好在地狱吞吃铁丸。当我刚开始吞时,咽喉开缩, 身体蜷缩变为红色。吞完后,我才苏醒。醒来后,阎罗王又问我:‘你为什么不敬三宝?还曾用恶语说过僧人。你吞完铁丸后,应再受铁犁耕舌一年。’到了正月三 十日早晨,我复受铁犁耕舌的刑罚。我看见自己的舌头长数里,旁边人看有一尺多长。阎罗王让狱卒用大铁斧斩断舌根,但狱卒却没有砍断。阎罗王于是让狱卒用细 锉舌头,然后在锅中煮,但是却煮不烂。阎罗王很奇怪,就询问我。我告诉阎罗王,自己曾读过《法华经》。阎罗王命人检查我的功德部,果然见案卷内有读《法华 经》一部。这样,阎罗王才将我放回。”

自此后,高法眼全家信仰佛法,励志精勤。

(事据《法苑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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