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夏娃仅是犹太人的始祖,而非全人类的始祖

2018年03月19日 9:54     评论»

来源:曾节明,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不知真假,也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因为信仰危机,1998年欲冷未冷的冬夜,我第一次走进基督教堂——桂林“三自”新教教堂,继而购买了不下三种版本的《》,其中一本还由桂林弄到了美国,十五年来,《圣经》翻了N遍,总对《旧约》部分心存梗芥,象抗体排斥病原一样不能融会贯通,最近忽然豁然开朗,因为终于明白: 亚当、夏娃仅是的始祖,而非全的始祖,明白了这个道理,《旧约》的诸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亚当、夏娃仅是犹太人的始祖,而非全人类的始祖,关键证据在《旧约》第一章“纪”第四节“该隐和亚伯”:该隐因为嫉妒而谋杀了亲弟亚伯,耶和华因此而惩罚该隐,诅咒他说:
“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圣经.旧约》1-4-13)

该隐哀怨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你如今驱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能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圣经.旧约》1-4-15)

该隐的话“凡遇见我的必杀我”明确表达:
一,除了他亚当、夏娃和他自己以外,已经有其他的人存在;

二,除了他父母亚当、夏娃和他自己的居住地之外,别的地方已经有多人存在。

而耶和华回答该隐的话,也证实了以上两点;耶和华说:
“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圣经.旧约》1-4-16)。而且,耶和华还给该隐立了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

耶和华回答该隐的话,证明了当时地球上除亚当、夏娃一家之外,已有多人居住。

从《圣经》中的直接记载,也可看出这一点:创世纪第四节明显在说,该隐是亚当的长子、约伯是亚当的次子,因为第四节中的“赛特和以诺士”中说:该隐因谋杀亚伯遭驱逐后,亚当与夏娃才又生了一个儿子,取名赛特,意思说:“神另外给我立了一个儿子代替亚伯,因为该隐杀了他。”(《圣经.旧约》1-4-26)。赛特显然是亚当的第三个儿子。创世纪第五节“亚当的后代”也证明了这一点,“亚当的后代”首先给出了赛特的名字,因为约伯被杀了、该隐又被驱离了父母。

创世纪第五节也表明:该隐和亚伯,原先是同亚当、夏娃同住一地的。

因此,该隐杀害亚伯的时候,亚当和夏娃至少没有别的儿子,该隐担心的“凡遇见我的必杀我”之人,决不可能是自己的姐妹。因为:
一,如果亚当、夏娃是人类的始祖的话,这时候其他地方应该没有男人居住,因为亚当夫妇当时只有两个儿子;

二,女儿出嫁后方离开父母,其他地方没有男人居住,则该隐的姐妹(如果当时已经有了的话)不可能离开父母到其他地方居住。

综上可以得出铁的结论:领悟《圣经》之一:亚当、夏娃仅是犹太人的始祖,而非全人类的始祖。

其实,《创世纪》第一节“神的创造”之二十六,也明确地说明了:亚当、夏娃并非全人类的始祖。请看: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是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圣经.旧约》1-1-26)”

这段的主语“我们”明确在说,创造人类的“神”不止一个;也就是说,创造亚当、夏娃的耶和华,只是造人的多位“神”中其中一位。

又请看: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圣经.旧约》1-1-27)

这段明确地说,人是“众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同一时期多个地创造出来的,也就是说,亚当、夏娃只是其中的两位受造者。

根据((圣经.旧约))1.1.26章节中众神根据自己的形象造人的明载,地球上不同的种族,必然是由不同的神创造的,因为地球上不同的种族形象差别很大,黄,白,黑三大人种外观截然不同。

由此又可以定论:创造亚当、夏娃的“耶和华”神,只是创造以色列人(犹太人的上帝),而非创造全人类的上帝。因为耶和华所创造的亚当,夏娃,只是犹太人(以色列)人的祖先,并非全人类的祖先;而华夏(汉族)人的祖先,则是由昊天上帝派出天使伏羲和女娲,在东非昆仑山创造出来。

曾节明 悟于2013年二月二十二日凌晨于寒潮纽约州(2018二月八日年作了细节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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