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尊严需要新的保障

2013年10月25日 3:40     评论»

◎茉莉

那是很平常的一天,英国律师彼得.本南森( Peter Benenson )在上班途中,读到这样一则报道:两个葡萄牙学生庆祝他们的学业结束,在餐馆里举杯欢呼:“|为自由干杯!”就因为这句话,他们被警察拘捕,被判处七年徒刑。

这位英国律师愤怒了。1961年5月28日,他在英国报纸上发表一篇公开信,呼吁世界各地的人们开始为良心囚犯的释放不偏袒地、和平地工作。一个月之内,成千封自愿提供帮助的信,从各国寄来。半年以后,由于这位律师的抗议,世界诞生了一个新的人权组织——大赦国际。四十年来,这个荣获诺贝尔和平奖的组织,在世界150个国家拥有近百万成员,他们共同承担起维护人权的人类责任。

由一封信发展成为一个规模宏大的、独立的全球性运动。今天,很少有政府能够“关起门来打自己的孩子”——迫害政治犯良心犯、施行酷刑和死刑,而不遭到国际社会的抗议了。如大赦国际组织一样,近几十年来,世界各国为人权奋斗的个人、民间组织、政府和国际机构,一起创造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人权运动高潮。

究竟是什么不可思议的力量,导致国际人权运动如此迅速地越过国界,得以广泛扩展呢?我们可以简单地回答:全球一体化。

由于全球化时代的发展,不同地域进行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全方位交流,个人物资消费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提高,新的信息沟通,人际交往的密切,使人权理念得以普及,使国际人权运动逐步形成洪流,人的权利因而有可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

因此,从人权角度看,我们认为全球化是被欺凌、被杀戮者的福音,是人类进步的先驱。它把世界各国人民的命运紧紧联系起来,使人权成为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的主题。

一,全球化使人权关注有了可能

应该说,自1948年的《 世界人权宣言》诞生起,我们就生活在了一个相互依存的全球化世界了,应该共同拥有基本的人权保障了。然而,在那些封闭的社会、国度里,人的基本权利依然被践踏。在中国,一九八九年的“六四”屠杀,令全世界都发出愤怒的抗议声。

这是由于,大众媒体压缩了时空距离,把遥远地方发生的重大事件,活生生地呈现在人们的面前。世界各地互不认识的居民,被电视、报纸等传媒推到了同一个舞台,使他们能够如同亲身经历一般,体验了惨案的恐怖、受难者的痛苦。当时,光是瑞典一个小小的偏僻的北欧国家,就有几百万封抗议信飞向北京。瑞典人声声呼吁中共当权者:“让天安门的学生活下去!”

居住在我们这个小行星上的人原来是如此接近。九十年代以来,通过媒体,我们目睹了波斯尼亚的种族迫害、卢旺达大屠杀后的尸体横陈、印度尼西亚排华的惨祸、科索沃的万人冢、东帝汶的血腥--。来自远方令人震惊的画面,使人心受到共同的振荡,使我们产生移情感觉,逼我们思考和检讨:为什么这种残忍的事情会发生在这个星球上?——我们因此有了人类命运的共同感。

今天,越来越多的人生活在一个”网络社会”里。网络使人们冲破疆界,抛弃封闭的意识形态,寻找更多更新的知识和信息。有学者认为,信息流动的力量比权力的流动更具优势。在全球化时代里,信息不可能被独占,而是公平共享的。跨越国界的信息流动,使世界高度压缩和整合。某一国人权状况因此也就无法隐瞒,他国人民的关注与干涉,因此成为可能。

例如,中国孤儿院大量虐待儿童致死的情况,通过传媒,被香港基督教义工和上海孤儿院医生揭发出来后,在笔者居住的瑞典,人们都在为中国孤儿哭泣,无数的签名信涌向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当时,欧美各国有不少拯救儿童组织、慈善机构和个人,去中国考察,并提供资助、进行监督。不少国家的政府、国会也过问此事,在外交活动中,要求中国政府提出改善孤儿状况。

信息全球化使得少数种族能够绕过国家的控制,来传播自己理念,使外部世界了解他们的文明、价值观、生活方式以及他们遭受的压制,从而约束其压迫者,使之不敢肆无忌惮。

二,“人权无国界”理念的提出

“国际人权运动”的含义,即指世界各国之间发生的争取平等自由的人权运动。它起源于近现代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二战后,《联合国宪章》的诞生,使保障人权成为一种不可推卸的国际义务。经历过几个世纪的风风雨雨,国际人权运动代表了一种新的世界趋势:每一个国家都必须学会接受国际社会的约束,它们如何对待本国公民,不再被视为只是自己的事情。

在人权问题上,持全球主义观点的人大力主张:各国要在人权问题上取得共识,树立人权标准,承认人权在外交中的地位,甚至把人权摆在外交的首位。“人权无国界”的观点,因此成为全球一体化时代的响亮口号。“人权无国界”思想的产生,可以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大西洋宪章”。到了八十年代,这种观点被公开提出,学者们将此归纳为:

“我们保护人权的义务是没有国界的。这是跨越国界的义务,它超越欧洲的国界,也超越全世界的国界。”“哪里的人权受到侵犯,就维护哪里的人权。”

“人权无国界说”遭到许多反对与质疑,主要是一些专制国家以主权为借口,反对他国“越俎代庖”,指责他国的人权外交为“干涉内政”。实际上,专制者口口声声的“国家主权”,不过是他们维护自己既得利益和特权的借口,他们以此借口继续压制自己的人民。

鉴于此,联合国有关机构和各国政府部门,在对待他国侵犯人权的问题上,往往畏手缩脚、很少诉诸以行动。

与联合国等国际机构和各国政府受主权束缚、在人道救助上工作不力相反,民间人权组织的工作却较为成功地冲破了国界。由于非政府人权组织的活动是靠激发世界舆论来进行的,它们的活动扩展到各个国家,因此,它们比国际机构和各国政府更经常地“干涉他国内政”。

1999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无国界医生”组织,就是一个典型。从一成立起,这个民间组织就声称:他们只听从受难者的呼唤,绝不承认国界可以阻碍他们的人道救助责任,绝不对任何侵犯人权的事情闭上眼睛。“无国界医生”因此为制造灾难的各国政府所仇视,但他们高扬的“人权无国界”的旗帜,是用他们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凝成的。

此外,各国民间组织跨越国界拯救孤儿,如SOS儿童村在世界各地广泛建立。1991年,中国政府孤儿院的儿童死亡率高达77.6% (中国民政部年鉴统计数字),与之相反,在同一块大地上,由主要是西方人资助的SOS儿童村,其收养的中国孤儿都享受着相对幸福的生活。

三,非政府人权组织的率先作用

如前所述,在跨越国界保障人权方面,非政府组织已经起了率先的作用。虽然这些组织不具有超越各国主权的权力,但它们比众多主权国家所做的贡献更大,因此,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尽管如此,研究它们活动情况的社会学者并不多,尤其是我们中国人对此了解得很不够。

从十九世纪起,欧美各国便有和平、反奴隶和劳工组织跨国界的广泛协作。今天,在全球范围内活动的非政府的国际人权组织,正以惊人的速度递增,在国际事务中常常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最为著名的有如下一些:

大赦国际组织:主要进行营救政治犯和其他无辜受害者、保证犯人不受折磨和杀害的活动。

人权观察组织:人权监督机构。

国际笔会:保护作家权利的特殊组织。

国际法学家协会:侧重对人权保障的法律监督。

国际红十字会:保护参战人员权利、政治犯权利以及其他人道主义活动。

出于明确的人道主义目的,民间人权组织采取各种方式来维护人权。如,调查研究各国人权状况;观察、监督有关人权的审判;积极地利用媒体,曝光侵犯人权的事件,从而激发世界舆论,引起公众的关注;对人权政策制订者进行游说;抵制消费;游行示威、向政治领导人请愿;力促各国政府或联合国各种机构,对那些违反人权的政府施加外交压力和经济制裁;展开营救工作,包括营救犯人,对灾难地区进行大规模救助活动。

我们可以预料,已经成为维护人权典范的国际人权组织,将会在全球化扩展的时代,更加强它们的职能:宣传人权理念,监督各国人权状况,敦促各国进一步改善人权。

四,创造新的无国界人权理想

人类不断地跨越空间障碍和制度、文化障碍,关注整个地球所面临的也就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并寻求通过协调和合作的方法去解决这些问题,这即是全球化的实质性意义。这种趋势,和我们中国人自古以来追求“大同世界”有相似之处。

然而,反对全球化的声浪此起彼伏。人们对全球化有可能造成的经济不平等有很大的担忧,这确实是全球化进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但一些中国人把全球化视为西方侵略的延伸,即思想与信仰的侵略,尤其是在人权问题上,他们坚持中国人有中国人的人权原则,西方人有西方人的人权原则,二者不能等同,提出人权的民族相对性,以“文化多元”为借口,否定人权原则的普世性。以“爱国”为由,激烈地反对全球化,提倡民族保守,为封建专制辩护。他们反对人权自由的观点,并不能视为价值多元化中的一种,因为那是扼杀一切价值的强盗逻辑。

对于东西方早就相互影响渗透的问题,诺贝尔奖得主、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 (Amatiya Sen) ,在《全球化及其问题》一文中谈到,公元1000左右,来自东方的科学,技术和数学,是怎样全球化地扩散,从而改变了旧世界。阿玛蒂亚举例提到来自中国的发明——纸和印刷,风筝和指南针,手推车和风扇,弓弩和火药,以及钟和铁链悬索桥。他总结说:“事实上,如果当时欧洲拒绝接受数学,科学与技术的全球化,欧洲要穷得多。这在今天同样适用,尽管方向相反。认为这种现象是所谓的思想与信仰侵略,是严重错误,如同欧洲在上一个千年开始之时拒绝接受东方的影响。”

既然西方没有因为纸和指南针的发明地是中国,而拒绝使用这些发明,为什么我们要拒绝来自西方的文明精神——人权理念呢?况且,在我们中国传统文化里,有不少人道思想、大同精神,如“民为邦本”、“民贵君轻”、“仁者爱人”、“众生平等”。这些传统文化的精华,与西方的自由、平等、博爱思想结合,对我们中国人参与国际人权运动的实践,丰富人权理论,会有很大的用处。在一个全球性开放的时代中,本土文化中一切有价值的因素,都能找到适合其繁衍生息的沃土。

一个国界逐渐消失、越来越趋于互相依赖的世界,将激发我们不同种族文化的人,去彼此理解、想象和创造。在今天成为事实的全球化,提出了从根本上重建“人类行为架构”的要求,我们对人权的理论与实践也就有了更高的期待。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曾说:”人的尊严需要一种新的保障,这种保障只能在新的政治原则、新的人间法律中才能建立,其有效性必须涵盖整个人类,而它(指保障)的权利必须被严格限定。”

这新的、保障人的尊严的人权原则,将既不是西方的,也不是东方的,而是从世界所有文化中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相互启发、取长补短地综合而成的,它也将被世界所有人民所接受。那“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的历史,终将因全球化的到来而结束。对于仍然生活在专制压迫的苦难中的人来说,全球化带来的人权关注和保障,将是他们的希望。

我们因此有理由相信《第三次浪潮》的作者托夫勒的断言:世界在混乱骚扰底下,蕴藏着惊人的希望和前景。

2001年6月

来源:新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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