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古代也有科幻小说家?

2014年11月11日 8:33     评论»

2013-11-28 11:08

作者: 苏逸平

机器人,也有人叫它们机器人,英文叫做robot,最早出现在西元1920年捷克科幻作家恰配克的《罗索姆的万能机器人》中,原文作「Robota」,後来成为西文中通行的「Robot」。

在维基百科中,机器人或机器人,指的是指的是自动控制机器,包括一切模拟人类行为或思想与模拟其他生物的机械(如机器狗,机器猫等)。有的人很喜欢在这些定义上吵来吵去,但是我们只要知道,至少在1920年之前,人们并不知道有机器人这种东西,这样就够了。

1920年,人类第一次有了「Robot」这个名词和概念。

但远古的科幻小说家们才不管这种事呢?管你1920年,管你怎麽定义,照样在千百年前就给你迸出一大堆和机器人有关的文字和记述。

秦宫十二金人

在晋朝人张华的「博物志」卷二里,提过这样的一件事: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有大人十二见於临洮,长五丈,足迹六尺。

在「汉书·五行志」也记载:秦始皇帝二十六年,有大人长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见於临洮。

简单来说,就是在公元前221年,距今大概两千两百多年前,在临洮这个城市,曾经出现过十二个巨人,这十二个巨人的大小,大概和大家熟悉的无敌铁金钢一样高大,长有十五公尺,足迹六尺,光足迹大小就是一个高个子男人的身高。而且这十二个巨人还穿着当时人们无法理解的服饰,所以把他们的服饰称为「夷狄服」,其实就是和当时的人完全不同装束的意思。

这个事件,後来发展成「十二金人」的事件,这件事肯定不是乡野传说,因为秦始皇把这件事当成很慎重的一个徵兆,为了纪念这件事,就把当年从六国徵收来的金属武器全数收集在一起,铸成了十二具高大的金属人像,放置在秦宫前面,在历史上称为「十二金人」。

如果把我们现在很熟悉的几个图像放在当年,也许会很符合这个「十二巨人在临洮出现」的传说。

12金人可能长得像这样

凉州异物志里的超时空要塞

好吧!也许你们说,当时出现的,只是十二个「大人」,没有证据显示他们是机器人,那麽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一篇在「凉州异物志」里出现的记载:

「有一大人生於北边,偃卧於野,其高如山,顿脚成谷,横身塞川。近之有灾,铜雹击之也,唯可遥看,不可到下,到下则雷电流铜铁之丸为雹以击杀人。」

这篇记载虽然很短,但是里面其实蕴含了丰富且令人疑惑的细节。

凉州是个古代地名,在现在中国大陆的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一带。在凉州的北边,曾经有过一个巨大的「人」,而且这个「大人」在那里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平常躺在平野上,高度和山一样高。但它可不是只会呆呆地躺着不动,它可是会走动的,只要它一顿脚,立刻可以踩出一个深谷,身体一挡,可以把河川塞住。

短短几个字里,我们看到一些很不寻常的讯息。不管这个巨大的物体是什麽,它是人形的,而且会像人一样在大地上活动,有时躺着,有时顿顿脚,有时又把河水塞住。

更有趣的是,这个「大人」是很凶的,常人不可以接近它,只要一接近就会有灾难,它会用铜弹子攻击你,「近之有灾,铜雹击之也」,你只能远远看,一旦太过接近,它会用雷、电流,还有铜弹子击杀接近的人,「唯可遥看,不可到下,到下则雷电流铜铁之丸为雹以击杀人」。

这段叙述,又符合了「远古科幻小说家」们的一个最重要的特质,那就是叙述的人也许不知道他在说什麽,但是身处在现代的我们,一看就知道到底发生了什麽事。

要知道,「凉州异物志」是隋朝年代甚至更早以前的记载,在那时代的人如果要描述强大的攻击力量,会用雷电、火焰,甚至是火药来形容,但是那时候的人根本没有子弹型攻击武器的概念(铜雹),在形容「大人」的不友善时,会用铜弹子的攻击武器描述,如果不是亲眼见到,且是想像而出的,那麽想像出这种子弹型武器的人,肯定比所有历史记录早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

在凉州异物志里出现的这个「大人」到底是什麽?如果说,它是个类似「超时空要塞」类的巨大堡垒型机器人,应该不是那麽难以想像吧?

能当堡垒要塞,能变换人型,超时空要塞吧!

下一页还有:「偃师造偶」和「铁冠人」

列子汤问篇里的「偃师造偶」

而在中国古代典籍「列子」里出现的这个异人,大概是古书中和机器人有关的叙述中,最耐人寻味的吧?

这是一篇在「列子」的汤问篇里的记载,名为「偃师」。

「列子」这本书虽然在名义上是战国时代列御寇的着作,但它其实是假托列子名义写出来的所谓「伪书」,真正成书的年代可能是在晋代。但这并不是个问题,因为里面这篇「偃师」的内容,就算放在任何时代,都是让人无法想像的。

这段记载的白话文大概是这样的:

周穆王到西方巡狩,越过昆仑山,还未走到弇山,便往回走。还没到中国时,在途中,有一国贡献一位工匠,名叫偃师。穆王召他进来问说:「你有什麽技能?」偃师说:「只要大王命令我做什麽,我都可以试着去做,但是我现在已经有一件造好的东西,希望大王能先看看。」穆王说:「改天带过来见我,我跟你一起看看它。」

第二天,偃师参见穆王,穆王召见他而说:「跟你一起来的是什麽人呢?」他回说:「这是我所制造的俳优。」穆王惊讶地看着它。快跑、慢走、抬头、低头,所有举动,实在跟人没什麽不同。真是灵巧极了。摇他的下颚,便能配合音乐而唱歌。捧它的手,能配合节拍而跳舞。动作千变万化,只要我们要它做什麽,它就做什麽。穆王把它当成了真的人。跟盛姬和妃妾一起观看。在表演将结束时,俳优转动眼睛,轻佻地勾引穆王身旁的妃妾。

穆王非常生气,立刻要诛偃师。偃师很害怕,马上剖开俳优的身体给王看。都是用一些皮革、木头、胶、漆、白、黑、丹、青等东西所附着黏成的。穆王详细地检查它,在体内有肝、胆、心、肺、脾、肾、肠、胃等五脏六腑。在外层上有筋、骨、四肢、关节、皮肤、体毛、牙齿、头发等,都是假的东西,人体有的,它都具备。把他组合好,又像是初见面时一样。穆王试着废去它的心,让它口就不能说话。废去它的肝,让它眼睛无法看东西。废去它的肾,让它脚不能走路。穆王这才高兴地叹息着说:「人为的技巧,竟然可以做到跟造物者一样?」就命令随从的车一起把木人载回去。

传说中的巧匠鲁班、墨子能造云梯、飞鸢,但是听到了偃师的传说後,终身都不敢再多说什麽。

偃师制造出神奇偶人,周穆王感到惊奇万分。

这篇「偃师」,是全世界做机器人研究的学者工程师们都一定会参考的古代奇文。偃师里的机器人概念,有的技术甚至连现在的机器人研究者也无法做到。在偃师里描述的这个「俳优」,明显就是一个类似机器人的科技产品,但是它和现代机器人最大的不同,就是它似乎没有动力系统,不是由任何电力、磁力控制的,只是一些皮革、木头、胶、漆,各种不知名彩色材质组成的东西。但是组合起来却能唱歌跳舞,还能有情绪反应,这种机器人,以现代的科技水准来说,就算要做出来,也是很困难的。

如果真的曾经有过偃师这样的工匠,制造得出「俳优」这样的科技产品,那当然很惊人,但就算只是想像的作品,那麽这位远古的科幻小说家,他对於机器人的想像力至少比西方人早了一千五百年。

当然,中国古代的奇巧工匠实在太多了,关於人型的机关,早在汉朝就有记载。隋炀帝曾经造过可以在图书馆服侍人的机器人,也曾经造过酷似真的机器人。但是这些机巧的装置比较近似龙山寺花灯那一类的机械装置。但偃师里描述的机器人,功能却超越了这种花灯式的机器人,让人觉得很难想像。

最後,我们再举一个纪录在清代「九江府志轶事志」里的怪人,做为本篇的结尾。

九江府志「铁冠人」

这一个怪人,有着机器人的外表,但实际上却似乎在性能和表现上更超越了机器人。

这个故事,发生在知名的庐山。里面提到的年号「长兴」,是後唐明宗李嗣源的年号。

九江府志中说,庐山中有一深潭,名落星潭,多渔钓者。後唐长兴中,有钓者得一物,颇觉难引,迤逦至岸。见一物如人状,戴铁冠,积岁莓苔裹之。意其木则太重,意其石则太轻,渔者置之潭侧。後数日,其物上有泥滓莓苔,为风日所剥落,又经雨淋洗,忽见两目俱开,则人也。欻然而起,就潭水盥手头洗面。众渔者惊异,共观之。其人即询诸渔者,本处土地山川之名,及朝代年月甚详审,问讫,却入水中,寂无声迹。然竟无一人问彼所从来者。南中吏民神异之,为建祠坛於潭上。

在这个故事中,有钓鱼人在庐山的落星潭里钓上来一个人状的物体,戴着铁帽子,因为年代太久,积了许多青苔。

这个物体的重量很特别,说是金属太轻,说是木头又太重,总之是一种钓者们无法理解的材质。

这个「铁冠人」刚被钓上来的时候,并没有任何动作,在岸边曝晒了几天後,风吹雨打,突然张开两眼,像人一样地活动了起来。

这个「人」很人性化地先就着潭水洗了把脸,渔民们围绕着他,他也并不在意。这个「人」显然还会说话,他向围观的渔民问了当地的地名、朝代的年月,问了清楚後,就突然再次跳进水里,从此不见踪影。也没有人来得及问他的来历。

从这篇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个「铁冠人」显然不是一具单纯的「机器」,它是有自主意志和沟通能力的。而他显然已经在潭水中躺了很长的时间,长到自己再次上岸时是什麽时代,在什麽地方也搞不清楚了。

真有「铁冠人」的话,也许长得很像这样

这个「铁冠人」到底是什麽?也是我们很想问这些「远古科幻小说家」的事。

与造物主等肩平齐,做出像人的物件,是历代文明中,许多聪明才智者都想做到的事。但是,在远古的科幻小说家面前,到底那些出现过的,疑似机器人的东西,到底是什麽呢?

这应该是个很好的问题。

关於作者:

本文为科幻作家苏逸平发表在BBS上系列文章之一,T客邦取得授权转载。苏逸平,华盛顿大学电机系毕业,担任过舞台工作者、电视制作人、翻译工作者、有线电视主持人、电脑业务代表、微软工程师、专业导游、…等工作。着有小说《穿梭时空三千年》、《封神时光英豪》、《电脑末日启示录》、《西雅图睡不着》等上百部书。「苏逸平的时空书城」为其官方网站

关键字: 组图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

欢迎您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