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世纶治霸惩恶 扶弱安民

2016年10月09日 17:53     评论»

作者:默安施世纶治霸惩恶,深得百姓的拥护。在他离开江苏时,“民乞留者逾万。既不得请,人出一钱,建两亭府署前,号‘一文亭’”,以示怀念。(Fotolia)

施世纶治霸惩恶,深得百姓的拥护。在他离开江苏时,“民乞留者逾万。既不得请,人出一钱,建两亭府署前,号‘一文亭’”,以示怀念。(Fotolia)

清朝年间,有一位“当官聪强果决,摧抑豪猾,禁戢(读集,使之收敛)胥吏”的地方官。他“所至有惠政,民号曰青天”,在康熙朝众多廉吏中“名尤盛,闾巷诵其绩,久而弗渝”。他就是以惩恶而著称、被康熙帝称为“天下第一清官”的施世纶。

施世纶(1659-1722),字文贤,汉军镶黄旗人,施琅次子。康熙二十四年(1685),以荫生授江南泰州知州,后屡迁至漕运总督。

泰州作为施世纶任官的第一个地方,也是他以摧抑豪猾而闻名于世的地方。施世纶到泰州后,“殚心尽力”,注重安民,他对州内那些仗势欺民者,一律严惩,毫不手软,以致境内恶棍敛迹守法,不敢妄为。对于朝廷派下来的官员,如有扰民不法者,他同样不留情面。康熙二十七年(1688),淮安患水灾,朝廷派某要员,来督治河事。此要员到地方,“从者数十辈,驿骚扰民”,至泰州境内,仍肆行不法,根本不把地方官放在眼里。他们随意抢夺民财,欺凌百姓,侮辱妇女。泰州百姓对他们恨之入骨,但又敢怒不敢言。施世纶对这批仗势欺人的恶棍十分气愤,他下令:凡有不法者,必治之以法。这个要员的随从官,“强夺州民已聘之女,为妾”,施世纶接到报案后,立即派人将其捉拿归案,并绳之以法,使民女得以还家。对其他扰民犯法者,也一一惩治。于是,“余众咸遵约束”,百姓无不称快。

不久,湖北发生兵变,朝廷派兵赴湖北援剿。按规定:大军所过州县,应备粮饷,以供军需。而官兵却“沿途侵掠”,所过州县,均被搅得鸡犬不宁。当援军过泰州境时,他派人把军粮置于路边,作为供应的军需。同时,为防止官兵抢劫百姓,他又“使吏人执梃,列而待,兵有扰民,立捕治。”终使过路抢劫的官兵,过泰州境时,“皆敛手去”,秋毫无敢犯者。再次保护了百姓的利益。

由于施世纶惩恶安民,使得“州大治”,而“舆情爱戴”。随后,他又任扬州知府、江宁知府、江南淮徐道。在这些地方,他一如既往,“摧抑豪猾,禁戢胥吏”。因此名声大振。百姓均称之为“施青天”,其治霸惩恶的事迹,也在民间广为流传。

康熙帝南巡时,曾召见施世纶,与之长谈,很赞赏他的所作所为,特别是对他惩恶安民的做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称之为“天下第一清官”(康熙帝在不同时、地,数次赞许数位贤臣为天下第一清官)。但康熙帝也认为施世纶的思想有些偏颇,他曾做过这样的评价:“朕深知世纶廉,但遇事偏执。民与诸生讼,彼(指施世纶)必袒民;诸生与搢绅论,彼必袒诸生。”不管康熙帝讲的是否准确,但人们不难看出,施世纶为了安民,一直是扶弱抑强的,这或许正是他受到百姓爱戴的主要原因。即使在他后来担任高官时,也仍然坚持这一原则。

康熙四十五年(1706),施世纶任顺天府尹,负责管理京师地区的民政。京师不比地方,高官权贵势力很大,要维持京师地区安宁,确实需要有勇气和魄力。当时,步军统领托合齐是皇上亲信,因而出门必然轿前轿后,拥有侍从,以表示其位尊显贵。

一次,托合齐外出,属下又为其张罗。施世纶故意拱立道旁等候。托合齐知道施世纶的为人,便下马,问何故如此?其实他心里很清楚,只有诸王外出,才允许如此。施世纶正颜厉色地说:“根据国家典章制度,只有诸王爷外出,方能乘轿、拥有侍从。我还以为是王爷来到,拱于立在路旁等待,没有想到原来是你!”并且表示一定要疏劾托合齐违制扰民。托合齐连忙向施世纶谢罪,从此再也不敢肆行妄为。为了进一步整顿地方秩序,施世纶针对扰民弊端,上疏康熙帝,提出四项建议:禁五城司坊擅理词讼;禁奸徒包揽捐纳:禁牙行霸占货物;禁逐流娼歌宴。这些举措,得到了康熙帝的批准,立即实行。

施世纶治霸惩恶,深得百姓的拥护。在他离开江苏时,“民乞留者逾万。既不得请,人出一钱,建两亭府署前,号‘一文亭’”,以示怀念。人民之所以怀念施世纶,并且“闾巷诵其绩”,就在于他敢于摧抑豪猾,做到了安民。这种精神确实是难能可贵的。

(事据《清史稿》)@

来源: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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