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与道德

2013年10月24日 12:47     评论»

◎项小吉

【新生8月28日讯】江泽民最近提倡“以德治国”,公然违犯中国宪法第五条“依法治国”的明文规定。所谓“德治”,其实是“人治”的另一种说法,以个人的道德标准来践踏别人的基本权利。海外有人遥相呼应,力陈民运人士如何不讲道德,其真实用意不难分辨。

中国人是很讲道德的,道德向来是手中所向披靡的锐利武器。只要在一场争辩中说对手不道德就占了上风就赢了一半就红光满面。只要站在道义立场,就立于不败之地,至于什么定义什么逻辑什么权利都属枝节末梢俗人之见。在中共的历次政治运动(迫害)中,受害人几乎都有“道德问题”,一句“道德败坏”就可置人万劫不复,百口莫辩。上海曾经有家畅销杂志设立“道德法庭”专栏,公然置道德于法律之上或混为一谈,相当于私设公堂,道德裁判所。

中国的传统道德受儒家影响较大,以”忠孝节义”为核心,其中除了义还有点平等观 ,其他都是不平等的。人权的首要条件是平等,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传统道德是无视人权的。西方的传统道德受基督教影响较大,以”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为核心,继而发展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由神权到主权(君权),由主权到人权。

道德作为对法律的补充无疑对社会的稳定和谐有帮助,但道德自身往往不稳定不统一不成文,就容易被人用来作为攻击他人的方便武器。在某些人看来,人权与道德的关系是私与公的关系,是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而个人服从集体乃是天经地义。

我的观点是,人权是一切道德的基础,不尊重人权谈不上道德,那是虚伪。人权也是一切法律的基础,违背人权的法律属恶法,不必遵守。中国人讲道德讲了几千年,讲人权才几十年,为此,我主张,多讲点人权,平衡一下。

来源:新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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