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屋不欺,陸元方教子以誠

2016年02月09日 15:42     評論»

文/曾敬賢

唐代陸元方,字希仲,蘇州(今屬江蘇)人。陸元方由科舉入仕,官一直做到監察御史。他素有膽略,為人正直。曾派他出使南方,他第一次到海上乘船,遇大風狂浪,船上人都嚇得要死,陸元方卻鎮定自若,絲毫也不害怕,後來果然平安返回。出使回來后,武則天重用他,任他為殿中侍御史,又提拔他為鸞台侍郎同風閣鸞台平章事,實際上就是。他雖得重用,卻從不逢迎武則天,曾多次因得罪武則天而被貶職。他任宰相時,武則天問他京城外之事,他回答道:「我當了宰相,有大事情一定會上奏陛下。至於民間的一些瑣碎小事,我不敢讓陛下知道,增加陛下的麻煩。」武則天聽了此話,十分不悅,將他貶職。

陸元方清廉謹慎,當宰相時,武則天任用、罷免官員,都要跟他商量,他卻從來都不跟外人提起。

陸元方為人剛正,待人誠實。他有一所房屋要出售,找到買主后,雙方價錢都已談妥了。家人正準備收下買主的買房款,陸元方卻如實告訴買主道:「這所房子好是很好,但是有一個缺點,沒有地方出水。」買主一聽這話,便立即退了房子,不想買了。陸元方的兒女們都怪他多話,將缺陷照實說了出來。陸元方卻對他們說:「並不是我多嘴,如果不將房子的這個缺陷告訴人家,那就是欺騙了人家,這是很不應該的!」

陸元方平時就是這樣教育家人,要求家人,所以,他的幾個兒子,都很老實,有出息。例如,其子陸象先,早年就高中科第,唐睿宗李旦景雲年間(710–711)官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唐玄宗時又被封為兗國公,很有政績。另一子陸景倩,官至監察御史。河南按察使畢構,考察州縣官時,叫下屬如實反映各州縣官情況,吏員稱:陸景倩為官,是真正清廉!還有一子陸景融,官至工部尚書,為官也很有政績。他是陸象先的同父異母弟弟,小時候,陸景融的生母(也就是陸象先的後母)只要一責打陸象先,陸景融便總要出來,勸停手。只要母親不肯聽,陸景融便總是自己責打自己,直到他母親再也發不起威來為止。(這個情節,極為突出!)陸氏兄弟友愛孝悌,品行端正,應該說,和陸元方對他們的教育分不開。

(《新唐書?陸元方傳》、《唐語林》、《新唐書.陸象先傳》、《新唐書?陸景倩、陸景融傳》)

來源:新生
發稿:201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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