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的幾則小故事

2014年10月25日 14:13     評論»

唐太宗在位共二十三年,雖然他在中國歷史上在位時間遠遠比不上清朝的康熙和乾隆,但其業績卻是在歷史上最傑出的,正是由於他的努力,才使唐朝在當時的世界成為、經濟、文化各方面都處於領先地位,古代社會的政治與經濟幾乎是唐朝的翻版,至今日本中央的省(相當於我國的部)就是來源於唐朝中央的三省制。所以,後來人就用「貞觀之治」來表達對唐太宗政績的肯定和對貞觀時期太平盛世的景仰和嚮往。

貞觀之治和唐太宗虛心納諫是有直接關係的,納諫方面他也是最突出的。他和魏徵成了歷史上首屈一指的名君和名臣。其實除了魏徵之外,太宗的過人氣度還體現在很多方面,下面僅舉幾例。

一、《冊府元龜》記載:貞觀三年,唐太宗準備親自審查、判處死罪犯,以免出現冤死大案。

當他發現其中有個叫劉恭的罪犯,因為他脖子上,天生有紋絡像字,他又自稱將來會成為帝王,所以被捕,並擬定殺頭。

唐太宗見到這個罪犯后,說:「脖子上有字,是天生的。那又能有什麼預兆呢?如果天意要成就他,讓他當皇帝,那他也不是我能夠消滅的。如果他沒有什麼天命,即使脖子上有字,又有何妨?所以不能以此定罪。」

於是,唐太宗就把這個人釋放了。

二、《通鑒》記載:貞觀四年,林邑國(當時的外國)向唐朝進貢火珠,我國的主管官吏,因其呈文語氣不順,請求朝廷,發兵征討他們。

唐太宗說:「戰勝小國,不宜動用武力。何況,他們只是在呈文中,言辭上有問題。應該考慮到外國人學用中文,有困難,不容易!這種事,以後不必介意。」

三、《通鑒》記載:唐太宗時,段志衝上書請皇上(唐太宗)交權給皇太子。長孫無忌等人,要求處死段志沖。

唐太宗手書詔令說:「五嶽凌雲,四海通地,藏污納垢,並不損害其高深。段志沖想以一個愚人打倒天子,朕如果有過錯,是他忠直!朕如果沒有過錯,是他狂妄。一尺煙霧遮天,不虧其大;半寸烏雲蔽日,何損其明?」於是,他很平靜地處理了這件事。

來源:新生
發稿:201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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